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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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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历史文化

  历史沿革
    黄梅县历史悠久,远在旧石器晚期(1——4万年前)即有人类栖息。西汉文帝十六年(前164),境内即建有寻阳县,迄今2149年。
    西晋永兴元年(304),以长江江北故道为界,分庐江郡寻阳县,于江南立寻阳臣隶寻阳郡,其江北地遂并入蕲春。自此黄梅县境始南北分治。南齐永明四年 (486),析蕲阳之东境立永兴县。隋开皇初改名新蔡,十八年(598)改为黄梅,民国25 年(1936),国民政府以长江为界划定鄂赣省界,从此县境合一。
    历史上黄梅这块地方行政区域隶属多变,曾东属扬州,西属荆州,北属豫州,南属江州。新中国成立后,县辖行政区划变动频繁,但县域境和上隶省、地基本未变。


(一)位置面积


    黄梅县位于湖北省东端,大别山尾南缘,长江中下游结合部北岸,东与安徽省宿松县接壤,西与本省广济县毗连,南与江西九江市隔江相望,北与本省蕲春县山水相依。地当要冲,四通八达。史称吴头楚尾,荆扬咽喉,可北走京华,南驰百粤;今为鄂东门户,襟鄂皖赣3省,连华东与华中两大经济区。地跨东经115度43分至116度07分,北纬29度43分至30度18分,东西最大宽度37公里,南北最大长度6l公里,总面积为 1640平方公里。县治黄梅镇,西北距省会武昌(公路)242公里,距里黄冈市黄州区164公里。


(二)县名由来


    黄梅境内建县始于汉,初名寻阳。汉文帝十六年(前164),置庐江国,领县十二,有寻阳。此为寻阳县名见于史册之始。

    西晋永兴元年(304),划庐江之寻阳,武昌之柴桑立寻阳郡,约以今之太白湖、龙感湖一线的“江北故道”为界,北境划归蕲春县,南境仍属县治迁江南之寻阳县。
    北境,东晋太元三年(378)改蕲春为蕲阳。南齐永明四年(486)析蕲阳县之东境立永兴县。隋开皇初(581),改永兴县为新蔡县。十八年(598),改新蔡县为黄梅县。因县境北有黄梅山,黄梅水,故名。唐武德四年(621),析黄梅为义丰、长吉、塘阳、新蔡四县,置南晋州领之。八年(625),废州,省四县复为黄梅县。自此至今,县名未变。
    江南寻阳县所辖今之黄梅地域,于东晋大兴元年(318)立侨郡新蔡。太元三年1378),为与北方新蔡郡相区别,例称南新蔡郡。南朝宋大明八年(464),史册初著此地侨置苞信县。梁末(556),改苞信县为新蔡县。隋开皇九年(589),省寻阳、南 新蔡二郡及汝南、柴桑、新蔡3县,复置寻阳县。此后,县名变动频繁,依次曰:彭蠡、彭城、湓城、楚城、浔阳。五代南唐时,改浔阳县为德化县,民国3年(1914)改曰九江县。25年(1936),划定鄂赣省界,将江北原属九江县之封郭洲,团牌洲等地归黄梅县,从此南北合一,统为黄梅县。


(三)县域隶属


1、建县前
    据杉木乡黄螃村发现的旧石器时代晚期的近百件石器考证,黄梅县早在1~4万年前,即有人类栖息。到约.5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人类栖息的遗址则遍布上乡源湖、龙感湖中的赶墩、涉墩各地。
    从夏、商至西周,按《禹贡》把全国划分为九州的说法,黄梅地属扬州。
东周,春秋前期属楚。前506年,吴破楚,后败越,北上与晋争霸,此时属吴。战国时,越于前473年灭吴,属越。楚于前306年灭越,又属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属九江郡。
    汉高祖元年(前206),项羽封英布为九江王,都六安(今安徽六安),属西楚九江国。四年(前203)七月,高祖封布为淮南王,属汉淮南国。六年(201),置郡领县当时,周围邻县(蕲春、柴桑、松兹)均于是年置,黄梅居其中,既不属其领辖,史册又未明载置县。

2、建县后
    汉文帝十六年(前164),分淮南置庐江国,以厉王长子阳周候为庐江王,领县十二,寻阳为其一。县治约在今蔡山附近的古城村。据《中国人口·湖北分册》载:寻阳县面积为7938平方公里,包括今黄梅县全部,广济县绝大部分,宿松县湖区以南至望江县华阳沿江一带,九江县大部分,湖口、彭泽两县北部沿江一带(即古之柴桑、彭泽二县之间自长江至庐山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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