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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新农村建设应办好实事

 

 日期:2006-11-16 7:38:02  来源:中国黄梅网  作者:黎治平

 

        现实中,大量实事表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办实事,还要办好实事。
  据报载,云梦县清明河乡沿河村建设新农村的第一件事是“房改”。村里要求村民拆除旧居,在指定的公路两旁,“按统一规划建3层楼房”,不得例外。结果到后来,绝大多数农户负债了,土地资源严重浪费了,惹出诸多麻烦了,劳民伤财,村民意见纷纷,没有不“上火”的。
  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建设新农村,办实事,没办好实事,既大量浪费了人财物和时间,又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难有好的作用、价值和意义。
  实际上,办实事,不等于办好了实事。没办好实事,肯定不行。办好实事才是重要的。
  各地建设新农村,少不了盖房子,修公路,兴村校,建村活动场所,改善饮水条件,改造农田基本建设,拓展农机化,转移富余劳动力等等,这些摸得着、看得见的实事,直关农民切身利益,当然要一一办好。每办一件,就要办到办成,完全达标,做一件是一件,做两件是一双,确保能够发挥作用,产生实际效益,又能“过得后”。值得注意的是,是不是真的好,听村民的,由他们说了算。
  为此,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直至村官,就应以建设新农村为重,以办好每一件实事为重,坚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深怀群众利益无小事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念,紧密结合实际,强化领导,走群众路线,带领广大村民和各方力量,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切实做好每一件实事,让农民多得实惠,打心里高兴和满意。坚决做到不包办代替,强迫命令,瞎指挥;不搞形式主义,一味追求“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忽略“希望工程”、“民心工程”;不只图做事数量,不管完成任务质量。
  可以相信,只要把办实事与办好实事高度统一起来,认真落实开来,又开花,又结果,建设新农村,就会捷报频传,大见成效。农民朋友就会拍手叫好。
 

责任编辑:中国黄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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