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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回眸]县司法局为创建“平安黄梅”强基固本

 

 日期:2007-1-19 17:38:18  来源:中国黄梅网  作者:童武良 方栋本

 

  本网讯 记者童武良 通讯员方栋本报道:2006年,县司法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认真落实上级司法部门有关精神,按照普法与调解先行、帮教与维权并举的工作思路,为创建平安黄梅、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该局因此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被县人大常委会评为“人民满意单位”,局长王维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系统“优秀司法局长”。
  该局把法制宣传工作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认真抓落实。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普法网络。各部门严格执行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任用干部做到“凡用必考”的原则,增强了干部学法、知法、用法的意识。抓住宣传时机,组织县直机关、乡镇、村等单位举办了8次“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维权意识”为主题的送法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全民撑起了“法制的天空”。
  针对新时期因城市建设、企业改制、个体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的矛盾,该局及时把“调解”这一促进社会稳定的“稳定器”伸到基层,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防线”。在实际工作中,从推进全县大调整机制建设入手,抓好“三个转变”:工作范围从“单个小调解”向“多个大调解”转变,把排查调处的工作重点从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转向由旧城改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和物业管理等原因引发的社会重大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由“单兵作战”向“合力用兵”转变,逐步建立县政府、信访、综治等部门、街道、社区、村四级调处纠纷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府牵头、各部门合作的民调大格局;工作方法由“事后调处”向“事前预防”转变,建立了以各部门调委会为依托,调解员为骨干的网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由于各部门社会矛盾摸排细致,调处得力,2006年,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957件,调处成功2879件,防止群体性事件43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9件,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对刑释解教人员,该局按照“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组织各部门对其跟踪管理,进行“一帮一”的倾情帮教。2006年,全县共成立了317个帮教领导小组、16个安置帮教接待站、528个帮教小组,有专、兼职帮教人员1074人,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亲自抓,社区、村组干部和帮教人员具体抓的帮教组织网络。通过以上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转化,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是该局又一重要举措。通过整合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力量,发挥法律自助查询、律师坐堂服务、简易案件现场调解、成立外出人员维权服务中心等综合功能,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一年来,全系统坚持做好“涉法访”的工作,配合县信访部门做好群众接访工作,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6件,接待群众电话咨询3709次,来访咨询2000余人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责任编辑:中国黄梅网

 
   

主管:中共黄梅县委 黄梅县人民政府 主办:中共黄梅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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