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或习俗、事物)是继承、发展,还是摒弃,关键是看它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影响。事实证明,燃放鞭炮(含烟花,下同)严重影响人们的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污染环境,侵犯公众利益。
其实,燃放鞭炮并不可能给你带来的都是喜气。如果燃放鞭炮可避邪趋吉,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生病死亡?如果燃放鞭炮可以岁岁平安,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交通事故?如果燃放鞭炮能升学发财,那为什么还有许多人名落孙山?相反,我的一个朋友家里,从县人大决定“禁鞭”后,每年春节都没有燃放鞭炮,却是平平安安,生意兴隆,孩子考上重点大学,而且还获得奖学金。在他家的影响下,其周围已有多户人家不再燃放鞭炮。
据了解,仅每年春节期间,全县就燃放掉了价值两千万元以上的鞭炮,意味着每年燃放掉了10多所漂亮的希望小学或10多所豪华的福利院。这是多么大的浪费和多么可惜啊!有一位老板说他最爱放炮,每年春节要放五千块钱的炮。想一想,鞭炮燃放后,除给人们留下一身惊恐,除给天空留下一股烟尘,除给大地留下一片垃圾,除给周围留下一阵巨响,还能留下什么?如果这位老板每年把这五千块钱捐献给穷困大学生,该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美事。
其实,许多人都明白燃放鞭炮的弊端,只是出于从众心理而已。旧习俗的束缚力是巨大的,没有外力的作用,普通人要摆脱它是不容易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为此,政府适当的干预,助人们一臂之力,是很有必要的。
改变旧习俗不能急于求成,要循序渐进。重点是要限制年三十的“年饭炮”和除夕的“午夜炮”,如果把这两个燃放鞭炮的密集时间段控制住了,其他时间的燃放鞭炮就自然会减少,人们燃放鞭炮的意识和观念也就自然会逐渐淡化,最终达到摒弃燃放鞭炮这个旧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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