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黄梅周刊》上看到关于鞭炮禁与限的报道,道出了人们各种心态,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烟花爆竹的喜与忧。从历史以来,逢年过节各种喜事,人们都喜爱燃放一些鞭炮以示庆祝。但是,现在烟花爆竹燃放中又产生一些新的弊端,如响声过大,污染环境,对一些老年人以及小孩的身心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稍有不慎还会出现伤害生命财产的现象。对这些问题,应采取有效方法扬长避短。
我认为燃放是满足社会的一种需要,限是克服燃放中一些弊端的手段。
1、在限制爆竹的响声上下硬功夫。近年来经营部门有些品种是响声偏大社会环境污染增多,影响人们生活安康,特别是一些老年人及儿童的健康。建议政府管理部门规定鞭炮的响声,在不影响人们健康情况下达到多少分贝才能经营,超过规定分贝应坚决制止,不能销售或没收。
2、时间上有个合理规定。不能处于想放就放的自由状态。燃放时间我认为应控制在早上六点以后,晚上八点以前为宜。黄梅镇不知什么时候兴这风,晚上十二点燃鞭过新屋,人们对此怨声不小。晚上十二点燃放有什么吉利,燃放爆竹以后还有几个小时黑暗。
3、人群距离不过30米不能燃放。周围30米内有易燃烧物品的不准放(包括汽车);闹市区内早9点以后,晚4时以前不准放。腊月三十夜迎新春(晚十二点)给个例外可以燃放,一年只有此一次。
政府管理部门应制定一个合理合法且为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规定,对有增加社会环境污染、社会安全以及人们身心健康的应明文禁止,一有违犯燃放有关规定应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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