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大中城市“禁改限”,就我县县城而言,则需要“鞭改限”了。
在笔者的视野里,咱们这个县城简直就是“靶场”。一年四季,日日夜夜,总有乔迁的、庆典的、婚嫁的、设宴的、送葬的,不时地大量燃放都带电光、超巨响的“万字头”长炮、“58响”上下的礼花冲天炮等各种各样的鞭炮。一时间,真是爆竹喧天,此起彼伏,响个不停,且有硝烟滚滚,火药味特浓。最是乔迁户、庆典户,又图发财,又讲迷信,抢在半夜12时整放一通“万字头”、“58响”后,又从五更天接着放,一直放到上午。吵得人家晚上睡不成觉,白天做不成事,可恼极了。每至逢双的所谓好日子和“四时八节”,放炮的还要多,街上炮壳快要盖住路面。到了春节就更甭提了,一般都是从腊月廿四到正月末的“土地会”,日夜都是“鞭炮交响曲”连绵不尽,少有片刻的安静。
就像许多县城一样,这里一直是“开放区”,明显存在燃放烟花爆竹过多过滥过杂的问题,有人说是“炮灾”。就是这一“炮灾”,造成严重经济浪费、环境污染、交通受堵,还引发了火灾,制造了噪音,产生了不小的负面效应。很多人意见纷纷,怨声载道,强烈要求“降灾”,尤其是在校学生、医院病号和中老年市民,一听到鞭炮噪音,就叫头痛!
看来,在县城“鞭改限”大有必要了,再也不能放任自流了。所谓“鞭改限”,就是对县城燃放烟花爆竹现状加以理顺和完善,使之富有文明、文化和经典的表现。地方政府应及时作出决定,将县城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界、路段、炮种、燃放量等,进行严格而又科学的安排,作出统一、明确、具体规定,实行强化管理,做到违者必究。
县城“鞭改限”是好事,得民心,顺民意,大有人拥护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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