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国有企业改制,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国家、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有关中介机构建立全县国资监管中介机构备选库。
一、征集的中介机构对象主要为:从事资产评估(含土地、房产、测会)、财务审计、拍卖、招投标、法律等方面事务的中介机构。
二、凡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经审核进入全县国资监管中介机构备选库后,方可从事全县范围内国有资产处置,国有企业改制的评估、审计、拍卖、招投标、法律事务等工作。
三、凡自愿进入全县国资监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中介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携带本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从业人员相关资质证书、业绩情况)、申请报告,到县国资局办理审核、备案登记手续。
联系地址:县财政局大楼8楼
联系电话:3366251
黄梅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0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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